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三、提高市场调控能力,维护市场稳定

  (十三)健全居民生活必需品储备机制。各设区市要尽快建立生活必需品储备,增加品种,扩大规模。加快完善成品粮油储备体系,市县两级政府要按照省政府规定的“面粉5天、大米10天、食油60天的日消费量”要求,建立应急储备;加快落实省政府确定的地方肉类储备规模,确保储备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加快地方储备糖库和储备冷库的建设进度;探索建立商业代储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保持适当库存水平。

  (十四)切实增强市场应急调控能力。完善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监测,强化对粮、油、肉、禽、蛋、奶、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商品的动态监测及预测预警,提高预测预警水平,增强调控的预见性。继续完善产销衔接、跨区调运、储备投放、进出口调剂等机制,增强应急保供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四、促进流通企业发展,降低消费成本

  (十五)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通过股权置换、资产收购等方式,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尽快在我省形成3-5家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和企业集团。支持流通企业加快创立自主品牌,发展销售和物流网络。鼓励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让利于消费者,促进居民消费。

  (十六)开展商贸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加快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开展包括物流示范园区、物流示范企业和物流示范技术在内的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工程。2009年,在全省选择10家拥有一定的信息化基础、完善的配送系统、为商贸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示范,带动我省流通领域现代物流整体水平的提升,降低商贸流通成本,促进消费。

  (十七)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扶持和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其便利消费、稳定市场的作用。创新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根据商贸流通企业特点,制定差别化的授信条件,创新担保方式,通过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质押等方式,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贷款抵押问题。金融机构和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发展。

  (十八)实行商业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政策。尽快落实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政策,有条件的设区市要在2009年内落实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商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