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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三)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管,切实把家电下乡工作抓实抓好。加大对商务部、财政部有关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各级商务部门和中标企业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和公告,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在全省建立完善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络,使全省备案网点达到3000个以上。加大协调组织力度,确保生产企业对补贴家电产品及时供应,确保下乡家电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售后服务,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四)实施“集贸市场改造”工程。加大对县级集贸市场以路为市、占道经营、无序建设、硬件设施差等“脏、乱、差”现状的治理力度,使集贸市场成为农民自产农产品聚集的销售中心、信息中心、城乡商品交易中心和城市集体单位、餐饮行业、超市等的采购中心。2009年在全省选择10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一个集贸市场对硬件设施等进行改造升级试点,逐步扩大到全省每个县(市、区)。力争到2012年前全省50%的县(市、区)完成传统集贸市场的升级改造。

  (五)积极推进“县超工程”。全面提升县城商业零售业的整体水平,扩大市场规模,鼓励和引导大型连锁企业进入县城。力争3年内在每个县重点培育一家中型超市、一个家电连锁配送企业,做大做强县域零售业。2009年计划在全省30个县实施“县超工程”。

  (六)开展“农超对接”,建立农产品直采基地。发展新型农产品销售服务业态,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培育“农超对接”龙头企业,保证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大力支持城市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在蛋、奶、肉、果、菜、小杂粮、土特产等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和覆盖鲜活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全过程的冷链系统及物流配送中心。发展产前订单农业,实行生产者与销售企业产销联盟,促进“农超对接”基地品牌化经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提升基地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和引导大型餐饮企业、大专院校、军队等集体伙食单位进入重点产区直接采购。到2012年前,建成13个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的直接采购基地。

  (七)继续推进“东桑西移”工程。充分运用省上专项资金,支持桑蚕生产基地的新建和中低产桑园改造、已建基地的巩固提高和灾后恢复重建;支持龙头企业、科研单位利用桑叶、桑枝、桑沙、蚕蛹等开发保健食(用)品,实现综合经营和循环利用,多途径提高桑园产值和蚕农收入;支持加工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进产业升级,培育企业品牌,建立国内外营销网络,扩大茧丝绸系列产品的出口和国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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