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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1.加快技术改造,实施科技兴安
  一是提高危化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必须装备集散控制(DCS)和紧急停车系统(ESD)。
  二是易燃易爆场所安装完善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监测报警系统。
  三是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和重要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对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设置远传和连续记录装置。
  四是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
  五是加油站和甲醇、乙醇、苯等储存设施推广使用阻隔防爆技术,努力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2.加快人才培养,依靠人才强安
  提高从业人员基本素质是实现危化行业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今年将制定危化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对从业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作经历作出具体规定,不具备基本条件的,不得从事该项工作。从今年起,把从业人员是否达到规定的从业条件纳入危化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条件。
  推动实施“511”人才工程,制定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引进培养企业分管负责人等高层安全管理人才50名、安全处(科)负责人等中层安全管理人才100名、具有专业技术的熟练技术工人1000名。
  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安监干部的业务培训,改变目前监管队伍比较突出的法规不清楚、文件看不懂、程序不明白、现场不熟悉、隐患查不出的现状。通过组织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召开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现场会等形式,提高区县和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基本素质,增强业务能力;组织到外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开拓视野,增强信心。
  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操作人员安全素质。利用重庆安全工程学院、重庆化工职大等教育资源优势,支持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变招工为招生,培养一批技术过硬,素质较高的知识型、技术型、实用性、安全型产业工人。企业要利用金融危机导致的停产停工时段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探索建立危化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和中小危化企业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危化企业,至少应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不足300人的危化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3.深化排查治理,消除隐患保安
  一是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四查”制度:企业自查、行业互查、专家帮查、部门督查。二是在各类督查行动中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点,加强重大隐患的督办督查,督促企业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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