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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
  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做好全市39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和换证工作。在安全生产许可延期和换证过程中,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把好换证关,对那些发生过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下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没有完成重大隐患整改的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延期或换发证;同时要利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的有利契机,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源头上提高烟花爆竹企业本质安全化程度。
  (三)加强烟花爆竹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工作
  烟花爆竹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必须依据市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安监〔2009〕41号)文件要求,在立项、选址、安全预评价、安全设计、项目建设、试生产、安全验收等环节严格按程序办理,企业在隐患整改、安全标准化和评价发证过程中新建、改建、扩建工房,必须经当地安监局签署意见后向市安监局申报建设项目方案。企业根据市安监局批复进行设计、施工和建设。对违反烟花爆竹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四)抓好烟花爆竹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六条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举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班一期,组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两期,依托梁平县培训学校作为烟花爆竹培训平台,争取农民工培训政策,配合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共同组织专家、中介机构和有关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授课。
  (五)探索烟花爆竹集团化生产经营
  根据《重庆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要求,整顿提升烟花爆竹产业,严格烟花爆竹准入条件,提高行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最终实施产、供、销等一体化整合发展。一是经营整合。从经营企业整合入手,首先应将分布在各区县的批发经营企业组成统一的连锁经营集团。二是生产企业整合。逐步实现企业整合,组建产业集团。三是走产、供、销一体化的集团化发展道路,逐步使两个层面的企业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实现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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