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宗教局关于清真食品市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9〕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宗教局关于《清真食品市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清真食品市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
(市宗教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
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加强对省城清真食品市场的规范管理,净化清真食品市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
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依法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管理,切实解决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不清真问题,加大对清真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预防和控制因违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引发的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促进全市清真食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省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清理整顿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全市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家畜屠宰业、食品加工业、食品销售业等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重点是清真饭店、肉店、食堂、超市清真柜台,特别是外地进入我市的清真牛、羊、鸡等肉食,清真企业和食品行业的生产、采购、储存等主要岗位和关键环节。
(二)内容。一是整顿清真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经过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批准,清真食品原料来源、进货渠道是否符合清真食品标准,清真食品加工容器、计量器具、运输工具等设备是否符合清真条件,清真企业名称、牌匾及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清真习俗;二是整顿清真肉品屠宰场所秩序,整顿清真畜禽屠宰、检疫环节;三是整顿清真食品销售市场秩序。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清理整顿清真食品市场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