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全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9年我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以下简称“打非”)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打非”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抓好组织建设,强化部门配合,落实监管责任,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构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烟花爆竹产供销经营体系,实现“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综合执法、日常监管、机制健全”的工作格局,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为建国60周年献礼。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
做好“打非” 工作关键是领导重视。市“打非”办拟在2月份召开一次全市“打非”办主任会议,全面总结、部署年度“打非”工作,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打非”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打非”办主任会议部署,组织机构不健全的要迅速调整补充,保证“打非”工作强有力的领导和专职“打非”人员,各区县要认真制定年度“打非”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打非”的良好局面。
二、构建责任体系,强化恪尽职守
各区县要进一步健全“打非”工作目标责任。建立区县街道、乡镇、村三级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责任网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严格推行目标管理,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市“打非”办将对区县“打非”工作进行目标责任量化考核。考核内容是:一是组织机构,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打非”人员;二是年度“打非”工作方案;三是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四是落实装备(警车、摩尔枪)经费情况;五是落实举报电话,举报方法,举报资金和举报处置情况;六是开展隐患排查情况,是否进行地毯式排查,铁腕式整治,围剿式捣毁;七是非法原材料控制情况;八是落实固定和流动检查站情况,是否严格控制运输措施。通过考核评出年度“打非”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各区县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区县领导包街道、乡、镇,乡镇领导包片村、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包组包户责任制,采取“一盯一”监管措施,加强日常监管,了解常住人口去向及流动人口情况,掌握历史上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工艺的重点区域及重点人员流向、家庭经济状况、返乡农民工产业转移状况,对辖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情况做到心中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