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立即停止经营使用仿冒拜唐苹的紧急通知
(京药监办〔2009〕30号)
各药监分局、各区县卫生局:
近日,在我市某医疗机构发现仿冒生产的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阿卡波糖片(拜唐苹,批号为114102,规格为:30片装,50mg/片)的情况,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药监分局通知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标示为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14102的阿卡波糖片(拜唐苹),并对辖区内所有涉药单位进行检查。
二、各药监分局如发现批号为114102的阿卡波糖片(拜唐苹)要立即采取行政控制措施,要及时抽取样品送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并上报情况。
三、各区县卫生局通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标示为拜耳医药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14102的阿卡波糖片(拜唐苹),并责成各医疗机构如使用过批号为114102的阿卡波糖片(拜唐苹),要将情况及时向所在辖区药监分局和卫生局报告。
四、各区县卫生局通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落实《
药品管理法》和《
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药品采购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各区县卫生局要落实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五、停用药品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2009年3月30日(星期一)16时前,将本辖区和本单位文件的传达、落实和药品停用情况,药品的购销、封存等相关情况及使用后发生不良反应的患者情况,通过登陆北京市卫生局药械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5.201.195:8008/),按照突发药品不良事件情况要求上报相关信息。文件的传达、落实和药品停用情况,通过登陆系统主页 “通报事件”中“不良事件报表”功能进行填报;药品的购销、封存等相关情况,通过登陆系统主页“药品突发不良事件药品信息报告”功能进行填报;使用后发生不良反应的患者情况,通过登陆主页“药品突发不良事件患者情况报告”功能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