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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做好2009年农产品无公害认证工作通知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做好2009年农产品无公害认证工作通知
(甘农牧计函〔2009〕76号)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畜牧)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今年,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都对搞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省农牧厅在与各市州签订的2009年农业重点工作责任书中列出了明确的量化指标。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任务

  各市州要按照与省农牧厅签订的2009年重点工作责任书,做好新申报和到期复查换证产地和产品的认证工作,确保完成新认定产地90个、到期复查换证产地131个、新申报产品90个、到期复查换证产品17个的认证任务。

  二、工作分工

  全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由省农牧厅发展计划处统一组织,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具体负责实施,省农业环保站、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渔业技术推广总站分别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行业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具体工作。各认证单位要加强工作沟通和协作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各市(州)、县(市、区)农牧部门及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认证宣传动员和申报组织工作,确保认证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进度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现场采样工作要在8月底前结束;认定产地环境检测和认证产品检测工作要在9月底前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评审工作要于11月底前结束;认定结果的审定、上报和下传工作力争12月中旬完成。

  四、具体要求

  (一)严把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审核关。严格审查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申报主体资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和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建立申报单位内检员自律制度,督促获证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加大现场检查和核查力度,切实提高认证初审、复审工作质量。

  (二)加强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指导服务。省级各认证工作承担单位,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指导并规范产品认证审核工作。要加大对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的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力度,促进地区、产业之间认证工作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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