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煤炭局关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9〕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煤炭局关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
(市煤炭局)
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局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9号)和《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补充通知》(晋政办函〔2009〕13号),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市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市县两级政府统一领导,市县煤炭主管部门牵头,煤监、国土、安监、公安、劳动保障、工商、工会、供电等部门参与按职责分工和“谁监管、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组织验收。各县(市、区)政府、市国资委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报市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市政府成立太原市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建生 (副市长)
副组长:
王宇魁 (市长助理、市煤炭局局长)
成 员:
刘 豹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晓峰 (市煤炭局副局长)
李海森 (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副局长)
孟和平 (市国土局党组成员)
王成锁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赵山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国祥 (市工商局党组书记)
刘国生 (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学荣 (市供电分公司副总经理)
张东升 (市国资委副主任)
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为验收组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验收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办公室主任张晓峰(兼)。
第一组:古交市
组 长:席金生 李海森
成 员:黄强、杜国栋、马登云、郝文军、兰勇、冯艾虎、马铭俊、曹海林、汲建国、姚贵平、梁鹏图、高永波、吴效天及专家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