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抓好2009年度党政机关责任目标的工作落实,完善厅机关2009年责任制目标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目标,确定分工,落实责任。积极参与目标设定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做好年度责任制目标的分解落实工作,使其各负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推进责任制目标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要坚持把省委省政府确立的“十大民生工程”作为重点,着力在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等难点问题上下功夫。要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责任制目标工作推进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全厅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督促各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特别是民生工程的有效落实,确保承担责任目标的处室按时完成好所承担的目标。
(三)提前谋划责任制目标迎检工作,指导厅机关相关部门做好半年和全年的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的积累搜集。及时召开迎检工作协调会,部署任务,明确责任,力争取得好成绩。
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提高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水平
(一)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按照十七大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形成浓厚的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增强对党、对人民、对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正做到顾全大局、履职尽责,在加快发展中勇于承担各种风险。要深入开展示范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从违规违纪案件中吸取教训,强化自律意识,加强主观世界改造,明辨是非美丑,增强自觉抵御腐朽思想侵蚀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深入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进一步抓好《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等方面工作,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有效监督,努力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和治理工作。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严肃纠正和查处违纪问题。
(三)强化党内监督。要继续贯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省直机关工委下发的《省直机关党内监督工作实施办法》,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和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要进一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本着及时便民、务实高效的原则,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进阳光政务。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