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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安监〔2009〕53号)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2009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9〕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全宣传要点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落实 “平安重庆” 建设、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 创建的主线,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全宣传各项要点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纳入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为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和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突出重点,抓好“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要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活,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采用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宣传创建等活动,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为最终实现“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的建设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真抓实干,确保完成今年市政府安全文化建设的考核目标

  各区县(自治县)要深入分析2009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理解和把握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式和任务,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 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09〕2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的通知》(渝办发〔2009〕45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工作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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