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渝安监〔2009〕54号)
渝北区、沙坪坝区、万州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按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和《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搞好国家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我市渝北区、沙坪坝区、万州区分别开展启动国家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请高度重视,按照市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度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办〔2009〕19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创建工作,为“平安重庆”建设和推进“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的创建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