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巴南区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二期工程李家沱段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渝水许可〔2009〕30号)
重庆市鱼道防洪堤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市巴南区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二期工程(李家沱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市巴南区长江防洪护岸综合整治二期工程(李家沱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目的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正确,内容较全面,编制深度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规定,达到了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深度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基本正确。该项目工程扰动原地貌面积约103.33hm2,损毁的水土保持设施面积28.99hm2,其中:土坎梯田梯土9.35hm2,林草地19.64hm2。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其防治范围面积为105.21hm2,其中:项目建设区103.33hm2,直接影响区1.88hm2。
四、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合理。根据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水土流失类型、强度特征,水保工程设计中水土流失防治区分为主体工程占地区、施工临时设施占地区、临时堆渣场区、料场区和直接影响区等5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基本合理。水土保持措施结合主体工程施工分别进行了措施配置,同时提出的实施进度安排合理可行。
五、基本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总体方案,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设计紧密结合主体工程的水土流失形式和特点。根据本工程水土流失的预测、防治责任范围以及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内容,确定不同的防治措施及布局,并形成本方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以达到主体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项目建成后安全运营、周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和带动地方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原则同意各分区方案。其主要水土保持措施为:
(一)主体工程占地区
预防监督措施: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并在雨季到来之前做好边坡防护及排水设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土石料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加盖措施,防止沿途散落和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