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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再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再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
(鹰府办发〔200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工商局《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再就业十六项措施》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借鉴市工商局工作经验,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把稳定农民务工就业作为当前促进农民增收的首要任务,积极主动为返乡农民工解决好信息、培训、创业、维权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提前做好农民工春节后外出务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及时准确掌握农民工回流动态,了解返乡农民工具体需求。加强信息引导,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的作用,掌握劳务输入地区的用工情况,促进农民工外出务工。根据市内企业的用工需求,合理引导返乡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

  二是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依托市场机制发展各类培训就业服务组织,多渠道推动农民工就业。培育、扶持鹰潭特色劳务品牌,提高我市农民工就业竞争力。

  三是要鼓励、扶持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规模种植、养殖业,兴办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村餐饮、旅游、服务等第三产业,让返乡农民工在家乡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

  二00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再就业十六项措施
(市工商局 2008年12月3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商局长会议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积极鼓励和引导返乡农民创业、再就业,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农民,现结合我市农村实际,制定《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再就业十六项措施》。

  一、积极促进返乡农民创业、再就业

  (一)设立“绿色通道”,鼓励务工农民返乡创业。开展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工程”,在各基层工商分局开辟农民创业“快速通道”,方便农民就近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加强对就业再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在注册窗口设立涉农企业登记“绿色通道”,对返乡农民工创办公司的,允许公司不受行业限制,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至3万元人民币;投资人可分期缴纳出资,首期出资额达公司注册资金的20%(不少于3万元人民币)即可登记,其余资本可在今后两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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