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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和公示工作的通知


  三、能源审计

  佛山、中山、珠海市尽快落实审计试点的项目,并于2009年4月20日前报省建设厅科教处。4月20日,完成能源审计示范城市东莞市15栋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5月20日前,完成能源审计示范城市佛山市15栋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6月20日前,完成能源审计示范城市中山市10栋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7月20日前,完成能源审计示范城市珠海市10栋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

  四、能耗监测平台建设

  2009年5月底前,省厅将组织部分地市的代表到北京、天津市等国家示范城市进行能耗监测平台的考察,并在15天之内完成考察报告;8月省厅组织相关技术单位完成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方案及整体规划初稿编写;9月,组织专家对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方案及整体规划初稿进行讨论和修订,10月形成送审稿。年底前配合省建科院完成我省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相关7个标准、导则的编写。

  五、保障措施及要求

  1、各地市在2009年3月31日前,将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报省厅科教处。

  2、各市应对自己上报的数据真实性负责。

  3、省厅将按照一定比例对被统计建筑进行数据核实,并核实统计对象是否有遗漏。

  4、各市定期(每月20号)向省厅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5、技术支撑单位指定专人全程为各市提供技术指导。

  附:广东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筑基本信息及建筑能耗统计人员工作手册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章吉青,电话83133571,传真:83301324,邮箱:gdsjstkjc@163.com)

广东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筑基本信息及建筑能耗统计人员
工作手册

广东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三月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1号)、《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558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更好的落实广东省国际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特制订《广东省“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筑基本信息及建筑能耗”统计人员工作手册》(以下简称《统计人员工作手册》),以便指导统计人员现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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