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9〕23号)
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赣州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三日
赣州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确保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平稳有序进行,根据《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09]9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周密计划安排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赣州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各项内容要求落到实处,人员资产和工作交接顺利,新体制于2009年4月1日起正式运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移接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移接交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调度和相关文件表册的审核把关。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周逸洪任组长,市城管局局长郑昌宾任常务副组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刘建国,章贡区委副书记廖长荣、区政府副区长朱建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机构组建、人员调整、资产调整、经费调整和维稳5个工作组,市环卫处处长吴家平任办公室主任,各工作组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机构组建
1、章贡区、开发区成立城管局,下辖街办(镇)成立城管办,居委会(村)成立环卫站(3月15日前);
2、市环卫处成立水上环卫所(3月15日前)。
组长:段先顺
副组长:卢述银、徐晓鸿、王历翰
工作人员:市编委办1人,章贡区编委办1人,开发区1人,市城管局1人,市环卫处1人
(二)人员调整
1、市环卫处对移交人员进行界定造册(2月28日前);
2、办理移交人员人事关系调整手续(3月2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