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信息化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人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我市今年“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机关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信息化办、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人行赣州市中心支行、
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府法制办)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扎实推进全市“机关效能年”活动取得实效,保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3号)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发〔2008〕1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行政效率提速提质为重点,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推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