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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26)不按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的,发现一起扣5分。

 

 

6

双基建设

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0

(27)未安排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扣3分;
  (28)未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及人员的扣5分;
  (29)未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的扣2分;
  (30)未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的扣2分;
  (31)向市安委办上报信息简报少于3篇的扣1分

 

 

7

事故控制

按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严格控制各类事故。

40

(32)安全管理和整治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事故死亡总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每超过一个指标,扣5分;
  (33)安全管理和整治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工矿企业每发生1起(死亡3-9人)较大事故,扣30分;
  (34)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高于上年的,扣5分;
  (35)发生1起校园内因安全隐患造成的死亡事故的,扣20分。
  (36)安全管理和整治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工矿企业发生1起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的,扣40分。道路交通发生1起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的,扣40分。

 

 

8

日常考核

重要政治时段安全稳定

5

(37)确保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和重要政治时期的安全稳定。按全年度市政府各督查组考核分加权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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