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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市府发〔2009〕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赣州市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赣州市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化压力为动力,化危机为生机,不断提高应对各种风险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09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纵深推进 “一条主线、六个重点”工作部署的要求,全面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把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与跨越推向新阶段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要点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对现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至少缩减30%,精简或委托、下放给下级部门实施;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至少缩减30%,改变审批方式,变审批为核准、备案;单项行政审批时间在各自现有承诺的时限基础上至少缩减30%。适时启动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市审改办、市法制办负责,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赣州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由主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审批和办公制度,对重点项目和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在项目审批、规费交纳等方面提供无偿服务,在最短时间内办结。(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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