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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缓解高峰期市区交通拥堵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措施
  (一)采取措施切实保证公交优先。
  1.由市交通局负责,按照“公交优先、市民优先”的要求,对市区各主要公交线路、站点客流进行分析,制定并实施重点公交线路的交通改善方案,合理调配市民出行高峰期公共交通的运力运量,提高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
  2.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会同市交通局,对社会车辆随意占用公交专用道和港湾车站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保证公交专用道的畅通。同时,进一步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严格要求驾驶员按照相关要求进出公交车站,在有公交专用道的路段必须在专用道行驶,提高公交专用道使用效率。每日交通高峰期18:30-20:00,在已有公交专用道的基础上,再增设一条临时公交专用道,保证公交车畅通,减少乘客候车延误。
  (二)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会同市执法局、市市政市容局,加强对中心城区停车场(站)的管理,将全市各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路段、商业网点密集区域、大型商场超市周边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对于占用机动车道违法停车的现象进行严管重罚,切实缓解因停车难而引发的交通拥堵问题,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三)强化交通安全宣传。
  由市文明办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通局积极配合,开展文明交通系列宣传活动。制定《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活动方案》,设计载体,落实责任,广泛开展文明交通的新闻宣传、环境宣传、社会宣传,通过在媒体开设文明交通专栏、公益广告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及主题活动等多种途径,在市区营造“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公交优先,缓解市区交通拥堵的现实意义,切实把它作为一项事关长远、事关民生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协调解决。
  (三)总结经验,逐步推进。
  公交优先,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要统一规划,周密部署,循序渐进,逐步推进。要通过各专项工作的开展,积极探索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状况,缓解市区交通拥堵的长效措施,切实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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