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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缓解高峰期市区交通拥堵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缓解高峰期市区交通拥堵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09]15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乌鲁木齐市缓解高峰期市区交通拥堵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乌鲁木齐市缓解高峰期市区交通拥堵实施方案

  去年以来,随着国家车辆购置税下调、养路费费改税等相关利好政策的出台,对于家用汽车消费领域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据统计,截至2008年12月20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为235395辆,其中私家车112309辆,占机动车总量的47.7%,预计2009年我市机动车增长率与去年相比将增加17%。伴随而来的城市道路发展与机动车辆增长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交通拥堵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广大市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城市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为切实加强市区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坚持公交优先原则,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社会和谐,按照“立足现状、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公交优先、疏堵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市区交通畅通的热点、难点和结点问题,加快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创建便捷、畅通、快速、安全的市区交通环境,加快构建和谐宜居首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在市区部分交通拥堵现象严重的区域坚持公交优先原则,合理安排公共交通运力运量,提高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逐步构建完成内外顺畅、运行有序、便捷高效的城市交通网络,基本缓解市区交通拥堵现象。
  三、组织领导
  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为切实加强对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秘书长担任组长、市交通局局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担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建委、市执法局、市市政市容局、市文明办、市公交集团公司、市公交珍宝巴士有限公司、市公交兴盛巴士有限公司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解决市区道路交通拥堵中的难点问题及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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