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统计系统先进集体的决定
(通政字[2009]39号)
2008年,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扎实工作,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总结经验,弘扬先进,促进全市统计工作全面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市统计局、扎鲁特旗统计局、科左中旗统计局、科尔沁区统计局、开鲁县统计局“全市统计系统统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科左后旗统计局、奈曼旗统计局“全市统计系统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霍林郭勒市统计局、库伦旗统计局“全市统计系统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高的标准,更积极务实的工作作风,抢抓新的发展机遇,争取更大的成绩,为推动全市统计工作再上新水平,实现新跨越作出积极贡献。各级统计部门和统计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模范为榜样,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把全市统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