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意见》的通知
(巴政办字〔2009〕34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环保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二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意见
(市环保局 二OO九年二月)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的重要考核内容,旨在以量化的环境指标、污染防治和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市政府在“城考”中的绩效。“城考”的工作原则是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分工协作,环保部门统一监督。
近年来,我市的“城考”工作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有了明显进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控制,城市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环境质量的改善还处于低水平,自然环境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水、气、声、渣污染还需要继续整治,有些“城考”指标还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还需要做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
依据国家“十一五”期间“城考”指标,对照我市2007年“城考”考核结果,16项指标大体可分为4种情况:一是现已得到满分的7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工业烟尘稳定达标率、环境保护机构建设;二是有一定基础,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和少量投资可取得显著效果的有4项,空气环境质量、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重点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三是有一定难度,通过适当投资和努力可取得一定实效的有1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四是难度大的有4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清洁能源使用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根据上述情况,我市“城考”工作要取得较好成绩,尚需作出较大努力。
2008年我市“城考”工作,应该在两个方面得到强化:一是各部门必须妥善处理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的关系,强化责任意识,建立相互沟通、协调机制。努力向环境管理要效益,以适当投资换取最佳的环境效益。二是要采取正确的对策,发挥优势,先易后难,狠抓重点,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对现已满分的项目,要巩固成果,再迈新步,对有一定基础的项目要挖掘潜力,促其实现,对难度大的项目要创造条件,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