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建军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唐庆令 市房产局局长
赵双科 市市政市容局局长
何卫刚 市商务局局长
张新友 市环保局局长
赛福鼎·艾则孜 市交通局局长
彭卫民 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朱文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亚南 市农牧局局长
秦继军 市水务局局长
王北疆 市卫生局局长
艾比布拉·玉素甫 市工商局局长
任保全 市国税局局长
闫 奇 市地税局局长
庞顶建 市地震局局长
谭洪恩 市电业局局长
昝少平 市林业(园林)局副局长
刘 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 俊 市人防办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有关改善政府投资环境、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中心建设等方面的政策,研究、指导、协调、解决项目联审和督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具体成员如下:
主 任:马伊磊 (兼)
常务副主任:巩兴权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副 主 任:屈建敏 乌鲁木齐建设工程政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抽调1人,市监察局抽调1人,乌鲁木齐建设工程政务中心抽调2人,主要负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项目联审和督办工作的落实情况;提请市领导适时召开项目联审会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项目联审和督办内容
(一)关于项目联审工作。
1、联审范围。
(1)政府投资项目;
(2)社会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
(3)需要2个以上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
(4)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需要联审的项目。
2、建立项目联审会议制度。由副市长牵头,召集各相关部门项目主管领导,一般每周召开1次项目联审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3、明确联审责任单位。联审实行牵头单位服务制,从项目的受理到前期手续办理完毕,由牵头单位对其审批全过程实行跟踪服务。
(1)基本建设项目的服务牵头单位为市建委。
(2)工业企业项目的服务牵头单位为市经委。
(3)房地产项目的服务牵头单位为乌昌规划局。
(4)商贸企业项目的服务牵头单位为市商务局。
(5)农业项目的服务牵头单位为市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