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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自治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9〕3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中医医院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重点研究慢性阻塞性肺病的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为切实做好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经第八次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待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买买提·牙森(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成 员:吾买尔·阿不都拉(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同继敏(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谢光德(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托乎提·亚克夫(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肖 徽(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阿不都沙拉木·依明巴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胡克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夏代提·海木都拉(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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