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9〕3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和组织协调,指导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市争创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自治区党委常委)
副组长:贾帕尔·阿比布拉(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 员:闫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帕尔哈提·贾拉勒(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新(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周俊林(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王 军(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
宋海渭(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苏国平(自治区信息产业厅厅长)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李礼平(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李学东(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刘长江(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乐祥(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海萨尔·夏班拜(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王淑平(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