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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普查人员(签字):            普查日期:2009年   月   日

  水产苗种专项整治现场执法检查记录表

  填写说明:带“○”的项目根据检查情况划“√”

一、检查地点和对象

单位名称:

 

    省(区、市)                              

 

二、检查内容和结果

(一)水产苗种生产审批许可证持证情况

是否持有水产苗种生产审批许可证

○有  ○没有

是否符合发证条件

○符合 ○不符合

(二)记录检查情况

用药记录

○真实完整 ○不真实 ○不完整 ○不能提供

生产记录

○真实完整 ○不真实 ○不完整 ○不能提供

销售记录

○真实完整 ○不真实 ○不完整 ○不能提供

(三)亲本质量情况

○较好   ○一般    ○较差

(四)用药情况

○现场发现禁用药物   ○现场未发现禁用药物

(五)发现的其他问题

  

三、处理情况

○合格,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不合格

责令整改

《责令改正通知书》处罚机关及日期          

处  罚

      万元

其他处罚或处置

  


  检查人员签名(2名):                被检查对象签名:

  (本表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检查时间:2009年  月  日

  2009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加盖公章):            填表时间:2009年  月  日

一、执法检查情况

(一)出动人员数(人)

总人数

 

行政人员

 

渔政人员

 

(二)检查苗种场数(家)

 

符合发证条件苗种场的持证率

 

药残抽检合格率

 

二、处罚情况

(一)整改处罚数

责令整改(家)

 

行政处罚(起)

 

罚 款

(万元)

 

(二)主要违法行为

 

(1)                行为,共   

(2)                行为,共   

(3)                行为,共   

(4)                行为,共   

(5)                行为,共   

三、宣传培训情况

(一)宣传情况

发放宣传材料(份)

 

媒体宣传

(次)

 

(二)培训情况

举办渔民培训班(次)

 

培训渔民

(人)

 

举办渔政人员

培训班(次)

 

培训渔政人员(人)

 


  附件8:
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巩固近几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成果,以保障认证产品质量、规范标志使用为主线,以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较大的产品为重点,加大检查指导和依法查处力度,强化全程监控,完善认证及监管制度,实现“三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促进“三品”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指导各市州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防范和杜绝突发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实现获证单位生产过程有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制度,以及与其对应的生产管理记录档案,执行率达到95﹪以上;
  (三)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规范“三品”包装标识,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增强获证单位使用标志的积极性与规范性,确保90﹪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
  (四)要进一步全面提升认证农产品工作质量、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强学习,建立健全“三品”监管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蔬菜、水果、茶叶、稻米、禽肉、禽蛋、鱼类。
  绿色食品:蔬菜、茶叶、稻米、禽蛋及蛋制品、鱼类、调味品、小麦粉及制品、大豆加工品、食用油。
  有机农产品:蔬菜、水果、稻米、鱼类。
  以上产品中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
  (二)重点单位
  涉及上述重点产品的“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由农技推广和管理部门作为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主题的上述重点产品生产基地。
  (三)重点区域
  各市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基(厂)地、销售市场和加工车间(仓库);省内各大商超、卖场、农产品市场各流通环节。
  四、整治任务
  (一)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认证管理有效性
  一是督促市县各级“三品”工作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梳理文件档案,切实做到认证管理“事前有制度、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文档,证后有监管”;二是进一步加大证后监管力度,指导各地完善产地动态监管、产品质量监测、包装标识管理、全程可追溯管理、应急预案等监管制度,逐步实现“三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强化认证检查员职责,确保检查员在材料受理、材料报送、文件审核以及现场检查过程中行为规范。
  (二)突出关键环节,强化生产经营规范性
  积极推行全程监管理念,全面监控“三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突出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证书标志使用等整治要点,坚持产地环境监控与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相结合,规范投入品使用与开展生产技术服务相结合,包装标识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相结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强化获证单位质量安全意识相结合,积极打造从田间到市场的安全链条,促使获证单位普遍做到“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
  (三)开展农产品监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深入开展“三品”质量监测,对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加工车间(仓库)的认证农产品进行抽检,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通过开展产品监测,及时发现产品质量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切入点,建立健全以监测、分析、预警、防范、控制为主线的“三品”风险管理机制。
  (四)规范标志使用,维护包装标识合法性
  积极开展“三品”包装标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使法律法规规定转变成“三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觉行动。深入开展认证标志检查,通过落实企业年检和标志市场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及公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用标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维护“三品”市场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省农业厅成立“三品”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大问题,统一部署重大行动。各市州农业局相应成立“三品”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的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力量,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
  各市州“三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迅速制定本地区、本行业“三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合现有监管力量,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切实将专项整治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实到实处。同时,应注重宣传引导,强化技术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掌握动态,及时总结
  各市州应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联系工作,于每月12日和27日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和典型材料报送省农业厅“三品”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厅市场信息处。并在各阶段工作完成10日后递交阶段工作总结,及时总结进展和成效,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作为监管制度固定下来,逐步完善“三品”监管长效机制。
  (四)分工合作,加强沟通
  “三品”专项整治工作组下设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绿色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和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设在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已明确专人分别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整治工作。三个工作小组要加强沟通,相互合作,形成合力,确保“三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安排
  详见工作列表。

  “三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表

阶段

时间

工作名称

工 作 内 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3月12日前

启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印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各级“三品”工作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各级“三品”工作机构按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迅速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

3月

 

获证单位内部自查

组织获证单位对照标准对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自查

及时查找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完善内部管理

“严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绿色食品专项抽检

组织监测机构对相关绿色食品产品进行抽查,完成200个产品抽查任务

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报告任务下达单位,并依法做出查处。

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与防范机制

出台《无公害农产品风险预警技术规范》

及时掌握风险信息,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质量安全事件

4月

建立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风险预警制度

发布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理办法

最大限度降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风险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

组织各市州工作机构对市场销售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标行为进行查处

确保90﹪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

有机农产品标志使用检查

各市州对市场销售的有机农产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标行为进行查处

确保95﹪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

3月-

11月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

通过对十二类产品强制性用标、加大标志监督检查力度、创建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等措施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监管长效机制

促使获证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使用标志,实现标志加贴率大幅度提升,初步形成“省-市-县”齐抓共管的标志监督新格局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抽检

在生产基地、加工车间(仓库)和主要销售点对无公害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无公害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月-

11月

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

组织检测机构对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进行抽检,完成150个产品抽检任务

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报告任务下达单位,并依法做出处理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标志管理人员培训

全年举办对各级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的培训3-5期培训,培养一批懂管理、会审查、善监督、能服务的人才队伍

培训检查员150人,充实体系人员队伍

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

全年举办对获证单位内部检查员的培训1-3期,指导获证单位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监督管理

培训内检员30-150人,提高获证单位质量安全控制能力

4月-

11月

有机农产品质量抽检

对有机认证企业的30个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

有机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绿色食品认证检查员和标志监管员培训

组织各地绿色食品管理机构人员培训

培训管理人员30-60人,提高认证监管队伍素质

3月-5月

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

组织对全省市场流通中标称为绿色食品的产品进行检查

配合工商部门查处假冒绿色食品,纠正企业不规范用标行为。

8月-9月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督察

选择6个市州,对“三品”认证管理有效性、生产经营规范性、产品质量安全性和包装标识合法性开展全面检查

督导检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11月

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产品的集中公告

对整治行动中被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按部里要求统一上报在《农民日报》和《中国食品报》集中公告

被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100﹪公告

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信息共享体系

掌握各地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信息,搭建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信息共享平台

实现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信息共享,提高监测工作实效性

12月

总结及通报表扬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完善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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