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农业发〔2009〕50号)
各市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农质发[2009]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厅制定了《
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并将方案、工作小组和办公室人员、联系方式报厅市场信息处(种植业)和省畜牧水产局质量安全处(养殖业)。
附件: 1.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2.2009年蔬菜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3.2009年水果茶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2009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5.2009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6.2009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7.2009年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8.2009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9.2009年种植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10.2009年养殖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农质发[2009]2号文件精神,为巩固近几年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以维护公众健康、积极履行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为职责,全面加强产地环境和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蔬菜农残抽检合格率达到93%以上,水果、茶叶农残抽检合格率在去年基础上有所提高,生猪瘦肉精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在去年基础上有所提高,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力争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问题。
三、整治任务
(一)蔬菜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蔬菜农残抽检合格率达到93%以上。
2.主要任务。一是整顿农药市场秩序;二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四是做好蔬菜中残留农药的抽查工作。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乐果等农药;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城镇蔬菜专业基地,已明确的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示范县、示范区共60个。
此项工作由厅蔬菜处牵头负责,省农产品质检中心配合实施。
(二)水果茶叶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着力推广水果和茶叶标准化生产技术,水果茶叶农残抽检合格率在去年基础上有所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整顿农药市场秩序;二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四是做好水果茶叶农药残留的抽查监测。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水果中的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乐果等农药,茶叶中的六六六、TTT、氧乐果、水胺硫磷等农药;重点单位:水果和茶叶示范基地、生产企业、园艺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水果、茶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县。
此项工作由厅经济作物处牵头负责,省农产品质检中心配合实施。
(三)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力争实现全省生鲜乳生产标准化、生鲜乳收购规范化、生鲜乳运输合法化。奶牛养殖场(户)建档立卡达到100%,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和达标发证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推行奶牛生产规范化管理;二是继续开展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三是切实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四是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和技术培训。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鲜乳;重点地区:全省14个市州,重点是长沙、邵阳、常德3市。重点单位:全省所有生鲜乳收购站(点)、生鲜乳运输车、奶牛养殖场和奶牛养殖小区。
此项工作由省畜牧水产局饲草业处牵头负责,与《湖南省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相衔接。
(四)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在去年基础上有所提高,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饲料产品中“瘦肉精”检出率为零;确保不发生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故和因饲料中有毒有害物质引发的中毒事件。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查处打击力度;二是严格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现场检查;三是扩大饲料产品的抽检范围和频率;四是加强饲料行政许可;五是强化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的监管;六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饲料原料(特别是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自配点(安全监测和专项检查中不合格企业作为监控的重点);重点区域:饲料生产和蛋白饲料原料主产市县。
此项工作由省饲料工业办公室牵头负责。
(五)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加强对兽药生产企业、兽用生物制品和兽用精神药物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销售假劣兽药和禁用药物违法行为,兽药产品合格率在去年基础上有所提高,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加强生产企业监督管理;二是加强兽药经营市场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兽药使用监督管理;四是加强兽药残留的监督与控制。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和未批准的兽药,以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蜂产品;重点单位:兽药生产经销企业,畜禽养殖基地;重点区域:畜禽养殖大县,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省畜牧水产局质量安全处牵头负责。
(六)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在去年基础上有所提高,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行为,基本确立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对发现问题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二是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四是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五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突出整治鳝鱼、甲鱼、罗非鱼和斑点叉尾鮰等主要出口品种和四大家鱼、鳜鱼等国内主要消费品种,严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使用;重点单位: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生产单位;重点区域:渔业主产区重点市县。水产品年产量大于3000吨的重点渔业县。
此项工作由省畜牧水产局渔业处牵头负责。
(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提高认证管理有效性;二是强化生产经营规范性;三是深入开展抽查监测;四是规范“三品”标志使用。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由农技推广和管理部门作为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主题的重点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区域:“三品”生产、加工基(厂)地、销售市场和加工车间(仓库);省内各大商场超市、卖场、农产品市场各流通环节。
此项工作由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牵头负责。
(八)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种植业
1.具体目标。稳步提高农资质量,依法及时查处案件,逐步完善农资打假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资打假工作的氛围。
2.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对水稻、茶叶、蔬菜、柑橘等重点产品用种、肥、药的监管;二是加强重要环节的监管;三是加强重点单位的监管;四是加强重点活动的组织。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小规模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农资产品批发市场、县乡农资集散地等重点区域,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小作坊和黑窝点,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和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省农业执法总队牵头负责,省农作物种子管理局、省土肥站和省农药检定所配合实施,与《2009年全省农资打假工作方案》以及《2009年全省农业执法工作要点》相衔接。
养殖业
1.具体目标。养殖业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实现100%,制售假劣养殖业农资坑农害农的势头得到遏制,养殖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养殖业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2.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和水产苗种等重点产品的监管;二是对养殖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三个环节加强监管;三是加强大案要案的查处;四是推进打假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等主要养殖业农资产品;重点检查区域:兽药、饲料及水产苗种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经营门店及养殖场户,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养殖业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小规模养殖业农资产品生产主体聚集地区,某些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的区域,假劣养殖业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省畜牧水产局质量安全处牵头负责,省饲料工业办公室、省水科所、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等单位配合实施。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2月20日-2月底)
启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成立工作小组,召开小组会议,明确职责,部署工作。对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一是加大例行检测和监督抽查力度。认真落实我省《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及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和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增加监测频次,扩大监测品种,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深入开展农业产地环境污染源专项整治和耕地质量保护行动,重点打击向产地环境超标排放工业“三废”和破坏耕地质量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清理整顿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组织两次全省性的农资打假集中整治活动,解决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重点查处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不依法开展生产记录,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产品,育种单位非法推广转基因农作物品种以及农产品生产企业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行为。
三是及时进行督导整改。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建设。抓紧完善《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发展规划》,抓好57个国家一期县级质检站项目的实施,加强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扩大实施品种和实施范围;建立完善生产经销编码和档案制度,推行标识化流通;引导农药、兽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等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抓好龙头企业的产品认证,大力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可的申报,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保护,加强“三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的监管,加强营销宣传,努力扩大“三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影响。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全面总结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成立相应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协调配合抓、明确专人专门抓的工作机制,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省农业厅成立了以李志纯副厅长为组长、省畜牧水产局曹英华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抽调专人设立了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各地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大领导和工作力度。要按照农业部和省厅方案的要求,派出督导组,对重点区域、重点案件进行现场指导,督查督办。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各牵头单位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强内部配合,健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果断、有效地解决好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沟通交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信息。从2009年2月开始,每月12日和27日前要向我厅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种植业)和省畜牧水产局质量安全处(养殖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
(四)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要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地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农业、畜牧水产部门在集中开展整治活动的同时,也要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以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实现标本兼治的目的。要努力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重大活动安排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2月下旬,召集相关单位参加工作小组会,启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厅市场信息处牵头负责)
(二)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于春秋两季展开两次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省农业执法总队牵头负责)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活动。全年开展监督抽查三次,分别于“五一”、 国庆、元旦和春节前的4月、9月、12月进行。(厅市场信息处牵头负责,省农产品质检中心具体实施)
(四)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3月份举办宣传月活动,进行现场培训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营造全民关注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厅市场信息处牵头负责)
(五)农药市场监督检查活动。分别于春秋两季对农药市场集中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监管力度。(省执法总队和农药检定所牵头负责)
(六)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9月份举办,主要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安全知识、宣传监管措施和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同时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省饲料工业办公室牵头负责)
(七)兽药专项整治活动。3-11月,进行兽药市场整治和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严厉打击各种涉及疫苗和兽药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强化对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省畜牧水产局质量安全处牵头负责)
(八)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分别于6月和10月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省畜牧水产局渔业处牵头负责)
(九)农业综合执法活动。3-12月,开展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农产品安全、农业资源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农资产品市场抽查,公告产品质量信息,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厅政策法规处与省农业执法总队牵头负责)
(十)“三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活动。于春秋两季对全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标志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对绿色食品标志市场进行督察。(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牵头负责)
(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12月份,全面总结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厅市场信息处牵头负责)
附件
1、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
2、蔬菜
3、水果茶叶
4、生鲜乳
5、饲料
6、兽药
7、水产品
8、三品方案
9、种植业农资打假
10、养殖业农资打假
附件1
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
工作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根据
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省决定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和职责分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