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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关于汕头大学东侧、大学路北侧土地的征收

汕头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汕府〔2009〕4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09年2月9日以粤国土资(建)字〔2009〕30号文批复我市,同意征收集体土地1.2527公顷(折合18.79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汕头大学图书馆。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地类
  被征收土地位于汕头大学东侧、大学路北侧。土地地类为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征地面积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金平区鮀江街道桥头、木坑、云露、夏趾社区居民委员会。被征收土地面积1.2527公顷,属上述四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共有。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支付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按《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劳力安置采取货币安置和划留集体土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征地补偿费总额为1116.0162万元,具体各项补偿情况见下表:

村(居)

面积(亩)

征地补偿
  总额
  (万元)

其中(万元)

土地补偿

劳力安置

附着物及其他补偿

桥头、木坑、云露、夏趾

18.79

1116.0162

63.886

102.2176

949.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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