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汕府〔2009〕4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09年2月9日以粤国土资(建)字〔2009〕30号文批复我市,同意征收集体土地1.2527公顷(折合18.79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汕头大学图书馆。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地类
被征收土地位于汕头大学东侧、大学路北侧。土地地类为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征地面积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金平区鮀江街道桥头、木坑、云露、夏趾社区居民委员会。被征收土地面积1.2527公顷,属上述四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共有。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支付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按《
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劳力安置采取货币安置和划留集体土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征地补偿费总额为1116.0162万元,具体各项补偿情况见下表:
村(居)
| 面积(亩)
| 征地补偿
总额
(万元)
| 其中(万元)
|
土地补偿
| 劳力安置
| 附着物及其他补偿
|
桥头、木坑、云露、夏趾
| 18.79
| 1116.0162
| 63.886
| 102.2176
| 949.9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