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
(2009年3月9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做好常委会的经常性监督工作,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2009年安排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个。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市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措施及落实的情况。
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联系。
(二)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联系。
(三)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审判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
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联系。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对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以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重点是:市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措施及落实的情况。
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联系。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市教育局、卫生局的专项支出绩效情况。
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联系。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工作推进的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的情况。
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联系。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情况的报告。重点是:规划控制、管理机制、法规建设和技术保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