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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强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调度督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强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调度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有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政管理)局,各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省政府部署开展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调度督查工作,有力推动集中行动深入扎实开展。今后几个月是迎全运环境整治攻坚战的关键时期,为了更好地发挥调度督查工作的引导推动作用,确保圆满完成环境整治的各项任务,现就加强迎全运环境整治调度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调度督查工作,是推动决策部署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也是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省政府高度重视迎全运环境整治工作,并把抓好督查考核作为一项保障措施一并部署。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全运环境整治集中行动的调度督查工作,建立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及时反映各市环境整治的工作动态。建立严格的督查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好贯彻落实,把调度督查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保障省政府迎全运环境整治集中行动部署的贯彻落实。各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在抓落实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要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机构和人员建设,保持人员队伍的稳定,做好辖区县(市、区)、镇、村的人员队伍和工作网络建设。各级进一步完善督查体制,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形成块抓条管的工作机制,建立畅通的工作网络。

  二、围绕重点,明确目标

  按照省政府部署,这次环境整治集中行动突出三个重点:比赛场馆和接待场所周边环境;交通干线沿线和城市主要出入口周边环境;重要景点、重要商业街区和历史文化街区环境。各地调度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三个重点扎实开展。一要及时到位,增强工作时效性。每月调度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总体工作进程和不同阶段任务完成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二要突出重点,增强工作针对性。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难点、热点问题,包括资金落实问题,开展调度、监督、检查,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三要讲究方法,增强工作有效性。既可以采取专项检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也可以通过发调度函、电话催办、约谈等形式进行督导,保证督查效果。四要树立“大督查”概念,扩大工作效果。把调度督查工作与信息宣传、组织协调、调查研究、重点督导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工作效能。省里确定在4月份组织一次环境整治集中行动现场交流会,请各市积极配合,确保现场交流会达到预期目的。

  三、坚持月报,保证质量

  各市环境整治办公室要把调度督查做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指定熟悉工作情况、具有一定业务专长的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同时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环境整治调度督查工作的检查指导。

  落实调度督查月报制度。各设区城市每月统计填写附后的《全省迎全运城乡环境整治情况月报统计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认真、规范。统计数字一定按报表说明,核实准确,报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每月5日前将上月整治成果和累计数字上报省建设厅环境整治办公室。

  加强业务培训。省建设厅环境整治办公室适时组织各市调度督查统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各市要加强对县(市、区)有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保证调度督查和统计月报质量。

  实行情况通报制度。省建设厅环境整治办公室定期对各市统计报表情况进行通报,对实地督查情况,上报省政府,并以省政府名义或省建设厅名义予以通报。

  四、搞好调度督查结果的运用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调度督查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指导下一步调度督查工作,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省对各市督查情况、各市每月上报报表和完成随时调度事项情况,将作为考核评价各市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根据调度督查情况,对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考评中加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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