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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西山地区综合整治生态绿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西山地区综合整治生态绿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09〕16号)


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加快西山地区综合整治生态绿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加快西山地区综合整治生态绿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大攻坚”战略部署,加速推进我市西山地区生态恢复和生态环境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09年-2011年,完成北起尖草坪区呼延水厂、南至晋祠,西环高速东西两侧,西山前山第一山脊线以内范围共43315亩造林绿化任务。其中:2009年3月22日至4月20日完成西环高速东侧50米、西侧300米范围6315亩,秋季完成西山前山第一山脊线以内范围9000亩造林绿化;2010年完成西山前山第一山脊线以内范围15000亩造林绿化;2011年完成西山前山第一山脊线以内范围13000亩造林绿化。
  二、绿化方式 
  2009年以企业为绿化实施主体,按照企业职工人数、经济规模和经济实力的强弱以及“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分片包干”原则实行义务植树;2010年、2011年通过林地认养等办法实施绿化。
  三、绿化标准 
  (一)树种以油松、侧柏等针叶树为主,按照“适地适树”原则种植部分阔叶树。
  (二)严把苗木关,针叶树树高2米以上,阔叶树胸径5公分以上,油松必须有顶芽,针叶树带土胎。
  (三)植株行距3×3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有关区政府、部门和企业要从改善全市生态环境大局出发,把西山地区综合整治生态绿化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确保造林绿化任务按期完成。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对西山地区综合整治生态绿化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市规划局负责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提供西山地区综合整治生态绿化工程总体和分阶段实施规划,并对义务植树责任范围标识牌等构筑物景观设计提出具体方案;市林业局负责确定绿化责任区域,提供绿化工作技术指导及规划绿化区范围内具体绿化实施方案;市经委负责提出参加义务植树的省城中央、省属、市属大中型企业名单和人数,组织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尖草坪区政府、万柏林区政府、晋源区政府负责与企业对接,解决绿化造林用地问题,做好义务植树所需水、电、道路等配套服务工作;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按照市规划局提供的绿化责任范围标识牌设计方案制作并架设标识牌,确保绿化区域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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