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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社会事业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社会事业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
(石政办函〔2009〕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总体要求,国家去年四季度和今年一季度分别新增1000亿元和13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我市分别有150个、51个社会事业项目得到4304万元、12060万元的支持。按照国家要求,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中的150个社会事业项目应在去年12月份下达投资计划后即开工建设,截止今年3月18日,有118个项目已经开工、在建或竣工,但是进展不平衡,实际投资完成率和中央资金拨付率只占7.8%和9.1%,地方配套资金尚有599万元的缺口(主要是市职业教育中心30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145万元),与国家要求差距很大,情况不容乐观。目前,仍有32个社会事业项目未开工建设,严重影响了工作进度。现将仍未开工建设的32个社会事业项目予以通报(名单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国家新增中央投资既是为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更是应对金融危机、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举措。因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管理,尽快全部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新增中央投资发挥效益。

  二、实施项目责任制,保证项目尽早完成。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区域内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逐级落实项目责任,严禁弄虚作假。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必须在3月底之前开工建设,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必须在4月10前开工建设。包括社会事业项目在内的所有新增中央投资项目,都必须加快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投入,保证项目尽早完成并投入使用。

  三、强化项目督导力度,实行项目通报制度。为推动项目建设,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的中央投资各类项目进行督导检查,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工作做得好的给予表扬,项目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在今后中央资金项目安排上,将优先考虑进度快、完成好的县(市)、区。

  附件:未开工社会事业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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