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冀建传真[2009]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公用)局,各扩权县(市)建设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2009年3月21日下午14时许,中冶建设集团第四冶金建设公司5名作业人员在首钢京唐钢铁公司炼钢作业部除盐池进行防渗漏维护作业时,因池内缺氧导致窒息昏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调查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因对有关责任人从严处罚。
今年是建国60周年,也是我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最为关键的一年,拆除和新建工程量较大,重点工程多,工期紧,任务重,做好今年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要紧急行动起来,认真研究多发性事故的发生规律和原因,制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深入、持久地开展预防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围墙坍塌、基坑和管沟土方坍塌、塔吊倒塌)、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治理。安监机构和施工企业要把预防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围墙坍塌、基坑和管沟土方坍塌、塔吊倒塌和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等多发性事故的部位和环节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
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字,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同时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测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三、凡是在下水井、雨污水管道、燃气管线以及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施工时,施工现场要配备气体检测仪和必要的救护用具,现场要有专人监护。作业前,要认真检测气体的种类和浓度,采取通风措施,待浓度达到规定的标准之下时方可进行作业。
四、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种操作规程,加大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要结合今年以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对作业人员加强教育。认真落实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作用,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要针对企业和施工现场实际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