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后城市容貌环境秩序保障工作的通知
(市城管发〔2009〕34号)
各区执法局,市执法局各分局,机关各处室:
清明节前后,省市一些大型活动将在我市举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相继做出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务必做好活动期间各项保障工作。为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活动圆满成功,现就做好清明节前后城市容貌环境秩序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陕西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期间的保障工作(3月30日至4月2日)
陕西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是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省委、省政府为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届时,全省106个县的主要负责人将云集古城。各单位要切实站在服务全市乃至全省经济发展的高度,全力做好我市容貌环境秩序保障工作。要重点加大对辖区各类占道经营、建筑渣土车辆抛洒、悬挂类户外宣传品设置、沿街“九乱”和流浪乞讨5大类城市管理现象的查处力度,做到防微杜渐;要对陕西丈八宾馆及城市主要出入口周边进行不间断巡查,做到全天候职守。对于巡查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果断加以处置,确保会议召开期间城市容貌环境秩序优良。
二、关于清明节假日和2009年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活动期间的保障工作(4月4日至4月6日)
清明节作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施行后,市民群众祭奠活动相对集中,容貌环境秩序保障工作难度加大。为了确保清明节期间城市环境容貌整洁有序,各单位要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 各单位要按照市局《关于开展清明节主题活动的通知》(市城管发〔2009〕26号)要求,在全面开展好辖区三大主题活动的同时,要将倡导文明祭奠活动作为清明节期间城市容貌环境秩序保障的中心工作,结合城管执法职能全面开展。
(二) 4月4日上午,省政府将举行黄帝陵大型祭祖活动。当日早7时前,各区执法局(分局)要安排人员提前上岗,加强早间城市管理工作。新城、莲湖、未央区执法局要加大对辖区通往黄帝陵线路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占道经营和设置“九乱”的行为,确保沿线道路管控秩序良好。
(三)清明节假期,各区执法局(分局)要安排足够的执法人员和车辆,对辖区市民焚烧纸钱、冥币多发地段进行往返巡查,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劝导市民采取种植纪念树、网上祭奠、家庭追思会和献花等文明祭奠形式来表达对亲人的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