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全方位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省政府、市州政府、省直部门和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全面加强市州、县市区和基层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明确职责,充实队伍,完善装备,使其与自身承担的工作职能相匹配。二是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各市州、各部门和单位要健全隐患排查监控机制,继续保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将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综合监测和预警水平,加快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强化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作用,完善各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队伍及救援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及公民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社会物资、运输工具等征用和补偿办法。健全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认真落实《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加强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健全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发布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快应急管理法制建设。抓紧做好甘肃省《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条例的调研论证等工作,争取尽快出台。各市州、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应急方面的法律法规,抓紧清理现行有关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时修改与《
突发事件应对法》不一致的规定。
(四) 加快省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进度。在现有应急指挥场所、基础支撑系统的基础上,抓紧开展应急值守系统、接报系统、预案管理系统、态势标绘系统的开发和部署,尽快运行省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全面开展数据库内容建设,基本完成应急平台数据收集、整理与入库工作。改进和完善基础支撑系统的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视频会议和图像接入系统,实现省政府应急指挥平台与国务院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完成综合应用系统中综合业务管理、风险隐患监测防控、预测预警、智能方案、指挥调度、应急保障系统的部署。完成专、外网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建设,实现应急平台信息资源整合。选择部分市州、部门进行应急平台试点建设,初步构建完成省级应急平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