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培育和发展消费热点工作的通知
(陕商发[2009]113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9]30号),加强消费热点培育,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培育和发展消费热点的重要意义
培育和发展消费热点作为一项主要措施,在历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和经济转型过程中,都发挥了重要先导带动作用。目前,我省人均GDP按平均汇率折算已达到2627美元,城乡居民收入连续3年呈两位数增长,已进入消费水平快速增长和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加强消费热点的培育和发展,具备许多机遇和条件。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不断加深的新形势下,培育和发展消费热点,是拓展国内市场发展空间、保持居民消费持续增长的客观要求,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切入点,是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责任,统筹利用好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把培育和发展消费热点工作抓实抓好。
二、准确把握城乡居民消费热点的发展趋势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当地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消费能力和消费条件的综合评估,将培育和发展消费热点的工作重心放在消费需求潜力大、市场销售增长快、影响带动作用强的领域。结合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各地要重点关注以下十个方面的消费热点:一是信息产品消费。促进数码、高清、动漫、游戏等电子产品销售,加大3G通信等新产品的宣传和推广。二是家政服务消费。充分利用连锁现代营销方式整合资源,规范管理,提供便捷安全的保洁、护理、装修、维修等各类服务。三是休闲旅游消费。加快发展特色旅游、农家乐、体育健身等服务。四是文化教育消费。促进报刊杂志、影像书籍、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等产品及服务的销售和消费。五是民特产品消费。加强具有民族文化传统的服装、服饰、工艺品、食品等特色商品的宣传、导购和推广。六是绿色饮食消费。倡导和发展营养、健康饮食消费,促进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销售。七是家居用品消费。配合安居工程建设,扩大和带动家具、家电、家纺及家饰等产品消费。八是汽车消费。完善汽车销售、保养、维护、加油等服务网络。九是老年消费。顺应社会老龄化发展趋势,加强适合老年人消费的产品及服务的研发和销售。十是会展消费。继续办好西洽会、农高会、欧亚经济论坛等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品牌展会和区域特色促销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