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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玉米、水稻、花生、大豆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花生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粮棉油高产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进我省2009年花生高产创建活动,稳定发展花生生产,确保农民增产增收,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09年山东省花生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花生是我省主要经济和油料作物,在经济作物中具有较强比较优势。通过开展花生高产创建活动,把目前花生高产实用新技术进行集成示范与推广,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普及,挖掘花生高产潜力,全面提升我省花生生产水平。
  二、实施地点
  示范县(市、区)为:莱阳市、海阳市、招远市、邹城市、泗水县、宁阳县、五莲县、东港区、文登市、荣成市、乳山市、冠县、莒南县、临沭县、费县、沂水县、沂南县、平邑县、东明县、牡丹区共20个县(市、区)。
  实施地块:要安排在交通便利,靠近大路两侧,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土壤肥沃,灌排条件良好,远离建筑物。
  三、任务指标
  按照农业部2009年高产创建活动要求,每个高产创建示范县(市、区)要建立一个万亩高产示范片,产量指标为春花生360公斤/亩,夏花生310公斤/亩。其中设十亩高产攻关田,产量指标为春花生600公斤/亩,夏花生500公斤/亩;百亩高产示范方,产量指标为春花生500公斤/亩,夏花生450公斤/亩。万亩高产示范片内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普及率达到100%,亩增产花生35公斤左右,比前三年平均产量亩增产10%以上。
  四、承担单位与任务分工
  高产创建活动由省农业厅生产处和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联合主持,20个示范县(市、区)农业局负责具体实施。
  省农业厅生产处负责全省花生高产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负责制定总体方案,组织培训县(市、区)、乡(镇)、村技术骨干,引进新品种(系),组织专家进行巡回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等。
  20个项目县(市、区)农业局负责落实项目实施地块,制定技术方案,培训,指导项目区农户等。
  五、主要技术措施
  (一)选用高产花生新品种
  丰花1号、丰花5号、花育22号、花育20号、科花1号、花育25等是我省近年来花生产量水平表现最好的花生新品种,也是近年来我省花生生产中的主推品种,各县(市、区)项目区可依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土壤基础、耕作制度等选择高产潜力大、抗逆性强的1~3个品种进行集中攻关、展示、示范。
  (二)选地与培肥地力
  选择土壤肥沃的生茬地,创建上松下实和深活松的高产土体。要不断培肥地力,培造花生早发、稳长的土体结构。花生高产田要通过秸秆还田和增施有机肥等措施不断加以改良,土壤要达到容重1.2克/立方米,总孔隙度50%以上,有机质1.10%,全氮0.09%,全磷0.09%,水解氮90 毫克/千克,速效磷25毫克/千克,速效钾90毫克/千克。土层深厚、地势平坦,排灌方便。
  (三)配方施肥
  前茬增肥,当茬补肥,建立氮减半、磷加倍和钾全量的用养结合的平衡施肥制度。亩产600公斤,推荐亩施优质圈肥5000公斤,或用优质有机肥(鸡粪、饼肥等)适量。一般高产攻关全生育期亩施纯氮12~16公斤,磷(P2O5)8.4~11.2公斤,钾(K2O)14.4~19.2公斤,N:P2O5:K2O为1:0.7:1.2;高产田全生育期亩施纯氮7~9公斤,磷(P2O5)6.3~8.1公斤,钾(K2O)8.4~10.8公斤,N:P2O5:K2O为1:0.9:1.2。春花生覆膜高产栽培要大力推广肥效后移技术,使肥效延至结荚饱果期,加强花生后期营养供应。高产田可将化肥总量的40%~50%改用控释肥,将全部有机肥、化肥2/3年前结合耕地施入,1/3的在起垄时包施在垄内,达到全层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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