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10月组织有关市农药监管部门负责人到先进省市学习考察。
(九)11-12月进行全面总结并召开总结表彰会议。
联系电话:0531-82355230,88923409(传真)
E-mail: sdjcd@126.com
附件:1.2009年山东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2.山东省农药打假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3.禁限用农药处置应急预案
4.农药案件处置程序
5.山东省农药药害评价和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名单
6.农药市场监管统计表
7.农药产品质量抽检结果汇总上报表
8.农药标签抽查结果汇总上报表
附件1:
2009年山东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09〕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2009年山东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公布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组 长:战树毅 厅长
副组长:李占祥 副巡视员
成 员:周宣东 厅办公室主任
于书良 厅人事处处长
范永华 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刘子杰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周占升 厅财务处处长
卜祥联 厅科技教育处处长
卢增全 省植保总站站长
张汝安 省环保总站站长
孙文军 省农业信息中心主任
杨理健 省药检所所长、农业知识社社长
郭忠广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有关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为,省农药检定所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厅政策法规处负责执法协调督办及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使用标准、农药监测,厅办公室负责活动宣传,厅人事处负责活动的表彰奖励,厅财务处负责争取项目和经费支持,厅科教处负责农药科技培训,省植保总站负责农药的安全使用和防治新技术推广。其他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协调配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杨理健 省农药检定所所长、
农业知识社社长
副主任:吴亚玉 省农药检定所副所长
段培奎 省农药检定所副所长
赵玉良 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林 泉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成 员:李洪刚 省农药检定所稽查队队长
于 辉 省农药检定所综合科科长
张殿功 省农药检定所广告宣传科科长
张耀中 省农药检定所质检科科长
崔炳程 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范荣豪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主任科员
嵇 俭 省植保总站药械科科长
张荣全 省农药检定所稽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山东省农药检定所,负责活动年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闵子骞路21号山东省农药检定所。
联系人:李洪刚 孙敏
电 话:0531-82355230、88511047,
传 真:0531-82355230
邮 箱:sdjcd@126.com。
附件2:
山东省农药打假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生产、经营农药进行监督,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药生产、经营秩序,根据《
农药管理条例》、《
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农业部《农资打假举报奖励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药打假举报是指公民个人向山东省农药检定所(以下称省药检所)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检举、投诉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主要是:
(一)生产、经营国家禁用农药产品的;
(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
(三)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的;
(四)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的;
(五)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证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有关农药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制假售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