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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八)10月组织有关市农药监管部门负责人到先进省市学习考察。
  (九)11-12月进行全面总结并召开总结表彰会议。

  联系电话:0531-82355230,88923409(传真)
  E-mail: sdjcd@126.com

  附件:1.2009年山东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2.山东省农药打假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3.禁限用农药处置应急预案
  4.农药案件处置程序
  5.山东省农药药害评价和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名单
  6.农药市场监管统计表
  7.农药产品质量抽检结果汇总上报表
  8.农药标签抽查结果汇总上报表

  附件1:
2009年山东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09〕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2009年山东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公布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组 长:战树毅  厅长
  副组长:李占祥  副巡视员
  成 员:周宣东  厅办公室主任
      于书良  厅人事处处长
      范永华  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刘子杰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周占升  厅财务处处长
      卜祥联  厅科技教育处处长
      卢增全  省植保总站站长
      张汝安  省环保总站站长
      孙文军  省农业信息中心主任
      杨理健  省药检所所长、农业知识社社长
      郭忠广  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有关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为,省农药检定所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厅政策法规处负责执法协调督办及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使用标准、农药监测,厅办公室负责活动宣传,厅人事处负责活动的表彰奖励,厅财务处负责争取项目和经费支持,厅科教处负责农药科技培训,省植保总站负责农药的安全使用和防治新技术推广。其他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协调配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杨理健  省农药检定所所长、
  农业知识社社长
  副主任:吴亚玉  省农药检定所副所长
      段培奎  省农药检定所副所长
      赵玉良  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林 泉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成 员:李洪刚  省农药检定所稽查队队长
      于 辉  省农药检定所综合科科长
      张殿功  省农药检定所广告宣传科科长
      张耀中  省农药检定所质检科科长
      崔炳程  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范荣豪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主任科员
      嵇 俭  省植保总站药械科科长
      张荣全  省农药检定所稽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山东省农药检定所,负责活动年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闵子骞路21号山东省农药检定所。
  联系人:李洪刚 孙敏
  电 话:0531-82355230、88511047,
  传 真:0531-82355230
  邮 箱:sdjcd@126.com。

  附件2:
山东省农药打假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生产、经营农药进行监督,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药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农业部《农资打假举报奖励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药打假举报是指公民个人向山东省农药检定所(以下称省药检所)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检举、投诉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主要是:
  (一)生产、经营国家禁用农药产品的;
  (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
  (三)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的;
  (四)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的;
  (五)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证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有关农药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制假售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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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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