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市农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沟通信息,建立健全部门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形成对农药市场监管的合力。重大农药案件、药害案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积极主动采取措施。
(三)广为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手段,采取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宣传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省厅将在《农业知识》杂志和山东卫视“农科频道”、山东农业信息网、山东农药监管网等媒体开办“全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专栏,利用科技下乡入户、知识竞赛等形式,介绍农药管理、执法、农药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等知识,并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假劣农药案件,公布依法惩处的结果,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营造农药打假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按照《山东省农药打假举报奖励办法》(见附件2)的要求,鼓励和发动群众积极举报。
(四)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各地要按照《
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农药生产和经营单位的技术人员数量和职业道德、法规知识、业务素质等提出具体要求。尤其要积极依托农业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加大对农药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培训和鉴定力度,逐步推行从业准入制度,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对经销国家禁用农药的人员,要取消经营农药的资格,促进农药市场秩序不断规范,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创新方式,交叉暗访。各市要积极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农药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省厅组织2次以上全省交叉抽样检查,并不定期组织到重点县(市、区)进行暗访、抽样。各地也要组织类似的活动,从中看问题、找差距、拓思路、创典型、促发展。
(六)集中力量,查处案件。对于跨县(市、区)的案件由市农业部门组织查处,跨市的案件由省厅组织查处,跨省的案件上报农业部有关部门组织查处。禁限用农药案件按照《禁限用农药应急预案》(见附件3)、《农药案件处置程序》(见附件4)进行处理。按照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的要求,对已取得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或造成农药施用者中毒或对环境生物有严重危害事故发生的,各市应以书面形式报省农药检定所。省厅建立山东省农药处理事故评价和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见附件5),对市、县(市、区)药害事故处理和农药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咨询和指导,提高对药害和使用农药风险预警处理的科学性、权威性,减少农民损失,确保农村稳定。对各类农药案件,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按照“五个不放过”的原则,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整治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严查大案要案。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办案效率。逐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的行为。
(七)互通信息,及时上报。为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按照农业部《2009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市从3月1日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向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认真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附表1-3每半月进行动态填报,附表4-5于2009年6月底前完成。各市4-8月期间,每月至少完成4个农药产品质量、30个农药标签的抽检(见附件7、8),并将结果及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药检所。
(八)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各市要认真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农药监管的长效机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要加强对辖区内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厅对各市的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对市场监管年活动将适时组织工作组重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严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年底,对于在“全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五、主要工作安排
(一)1月中旬组织召开全省农药生产企业情况通报会,对农业部2008年全国农药抽查汇总情况中山东省涉嫌违规企业进行通报。
(二)2月中旬省厅与省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药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农药广告的审查和监管。2月下旬完成对寿光、青州的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汇总全国、省农药订货会上的线索,下发《关于对涉嫌违规农药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
(三)3月中下旬召开全省农药管理工作会议、举办农药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三个组对重点地区进行暗访和督察。
(四)2-6月对涉嫌违规企业进行排查,依法处理,4月组织部分农药生产企业负责人到南方省市名优企业参观学习。6月份召开企业整顿情况通报会。
(五)4-5月组织全省17市进行交叉检查和专项抽检,举办全省农药登记人员培训班、农药田间药效试验网技术负责人培训班。
(六)6-7月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地区进行督办。
(七)8-9月组织全省17市交叉检查和“助全运,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