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资金投入。强力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四有一无”建设,定人保洁环境,定点投放垃圾,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每个自然村都要配备保洁员,实现村路、巷路、广场日常清扫保洁。
牵头单位: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爱卫委。
2.整治村容村貌。突出重点,抓好示范,大力推进。清除各类死角垃圾、废弃物和杂草,清除和治理有碍观瞻的堆积物(柴堆、粪堆、土堆、石头堆),村民住户房前屋后整洁有序,绿化美化。
牵头单位:县(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爱卫委。
三、实施步骤
全市“城乡清洁工程”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实施阶段(3月26日至12月10日)。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整治任务,按照时限全面推进,完成整治任务,市“城乡清洁工程”办公室将及时跟踪协调督办。
第二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2月11日至30日)。市“城乡清洁工程”办公室组成考核验收组对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整治情况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明查暗访与实地督办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请新闻单位跟踪报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管、权责到位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与条块相结合,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市直相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协调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实施长效管理。各级政府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资金和环卫人员的投入力度,重视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城乡清洁工程”的开展,切实改善城乡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要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督察指导,及时跟踪督办,定期督察反馈。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效能。
(三)广泛宣传发动,全民共同参与。深入宣传“城乡清洁工程”的意义、任务和要求,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大力开展城乡清洁运动,改变城乡环境面貌。要把开展环境整治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结合起来,结合文明村镇和卫生村镇创建,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克服不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生活习俗。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专题,宣传和曝光正反典型,推动“城乡清洁工程”的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