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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


  (五)非住宅房屋补偿分计算方法。
  1.非住宅房屋补偿金额=非住宅房屋补偿总分×分值。
  2.非住宅房屋补偿总分=(非住宅房屋补偿基准分+主体分项调整分)×非住宅房屋补偿面积×房屋成新。
  3.房屋成新=1-折旧率×(建房时间-2年)(建房时间>2)。
  建房时间从批准建房次年起计算。
  建房不满两年且属完好房的,其成新可按全新评定。房屋成新不低于80% 。
  房屋经有权机关批准经过大修后,改变房屋结构类别的,按改变后的房屋结构类别评定房屋的成新,大修日期视同建房日期。

  附件2:
  房屋装修补偿计分表

  (一)房屋装修计分表。

科目编号具体要求补偿基准分(分/M2
装修及设施(住宅)4-11.室内装修顶面平吊顶以上、内墙面三夹板护墙以上、地面复合地板或者抛光砖以上。2.室外装修顶盖有中档顶盖(小青瓦、波型瓦)护栏等以上、外墙面有中档墙面砖(仿石、仿古面砖、釉面砖等)以上。3.设施有全套卫生洁具、污水处理系统、固定电话、管道燃气、宽带网、有线电视、水电一户一表、太阳能热水器、空调等。10
装修及设施(非住宅)4-2按照装修定额,统一成套装修。6


  注:固定电话、管道燃气、宽带网、有线电视、水电一户一表、太阳能热水器、空调等设施按照行业有关规定另行支付迁移费。

  (二)房屋装修工艺调整记分表。

等级编号具体要求调整系数
一等5-1全部符合装修记分的具体要求,按装修预算定额、统一由装修公司按图成套装修,且工艺考究精细、装修材料新型高档。120%
二等5-2基本符合装修记分的具体要求,非成套装修,按正常的工艺和施工规程装修,装修材料较好。100%
三等5-3部分符合装修记分具体要求。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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