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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厦门市绿化委员会关于2009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计划的通知


  ⒋防护绿地及风景林地167公顷。防护绿地建设重点是:厦门(新)站片区铁路南侧防护绿地,湖边水库水源保护绿地,环东海域防护林带,杏林湾海岸防风林带,各工业区、开发区内,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的卫生防护绿带,机场周围的卫生防护绿带等。风景林地建设主要是海沧的京口岩山、蔡尖尾山,同安的大轮山、梅山、西山,翔安的香山风景林地等。继续实施岛内林相改造工程。2009年继续搞好幼林抚育工作,使林相改造工程尽快呈现良好的景观效果和生态效果。

  ⒌生产绿地17公顷,主要为环东海域片区苗木基地。

  各区、市直系统城市园林绿化任务分解详见附件2。

  (三)造林绿化工作

  2009年全市计划新增生态风景林建设10704亩,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集美区2000亩,总投资318万元,主要分布在大帽山、岩内湖、白虎岩、大龙潭、大坂山、岩仔湖等地段;翔安区3505亩,总投资557万元,主要分布在新土安村、莲塘村、琼坑村、大帽山等地段;同安区2468亩,总投资392万元,主要分布在新民镇农场及西山岩、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五显镇北辰山、竹坝农场等地段;海沧区2731亩,总投资433万元,主要分布在京口岩山、慈济东宫后山、蔡尖尾山及天竺山等地段。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和部门绿化负责制

  年度绿化建设任务下发后,作为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列入市政府对各区考核指标。各区要将林业与园林绿化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任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各建设项目明确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宣传活动

  以纪念植树节为契机,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土绿化的宣传力度,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绿化宣传活动。

  (三)进一步落实义务植树基地化、规范化建设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是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土绿化发展道路的具体体现。各区要大力推进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每个区都要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和示范作用的义务植树基地,切实提高绿化成效。落实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完善义务植树登记、考核和绿化费制度,创新义务植树内容和实现形式,大力开展种植纪念树、营造纪念林、认建绿地、认养古树名木等绿色文明活动。

  市直单位义务植树任务完成情况由市绿化办验收登记,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区街集体企事业单位、外地驻厦单位、三资企业及个体联合会等由所在区绿化办验收登记。

  市绿化办、各区绿化办负责结合当前绿化工作的重点,有计划地安排好各项义务植树劳动。因特殊情况完成义务植树劳动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每人每工日8元的标准,以缴交义务植树绿化费的形式完成。各有关单位应在6月30日前分别向市、区两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好缴交义务植树绿化费手续。

  认建认养林木绿地的单位或个人领取的《福建省全民义务植树纪念证》,既是参加认建认养活动的纪念证书,又可作为完成相应年度义务植树任务的证明,由市、区绿委办按捐资额或投工量来折算和抵扣当年义务植树法定任务。

  (四)继续推进垂直绿化工作

  垂直绿化是城市绿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垂直绿化工作,使之与城市绿化整体工作相互促进,是提升厦门城市形象,建设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需要,是陶冶市民情操提升文明素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思明、湖里两区继续推进垂直绿化,重点抓好BRT沿线的垂直绿化工作。各区要结合实际,选取条件具备的点做试点。要继续完善方案,督促各有关单位实施绿化。

  (五)深入开展“色家园、建富裕新村”

  今年重点建设10个种植珍贵树种示范村。其中,省级示范村2个(同安区汀溪镇隘头村、翔安区新圩镇金柄村),市级示范村8个(翔安区内厝镇许厝村,新店镇珩厝村、土安山村,马巷镇窗东村、桐梓村、何厝村;集美区灌口镇田头村、后溪镇溪西村)。开展“种植珍贵树、建设新农村”活动,是贯彻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的具体内容,是林业转变发展方式、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性工作,是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城乡绿化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今年创建行动要突出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与村容村貌环境整治、乡村绿色通道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农民公园、乡村森林公园、农田林网、环村庄风景林、四旁植树和农户庭院绿化,拓宽绿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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