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09年司法行政系统理论调研工作的通知
(赣司法字[2009]2号 2009年3月20日)
各设区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为实现全省司法局长会议提出的“着力八个下功夫、打造八个新作为”的总体目标,更好地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省厅决定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司法行政理论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司法行政理论调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围绕全省司法局长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以“机关效能年”创建活动为载体,更加广泛地开展调研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为努力推进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指导。
二、工作重点
今年理论调研工作的重点是:一是总结各单位贯彻落实全省司法局长会议精神方面的好做法、好举措、好经验;二是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实现的途径、方法和措施;三是围绕机关效能年建设,如何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执法机关;四是为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如何较快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执法水平;五是如何贯彻落实首要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六是如何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七是如何抓好以司法所建设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充分拓展和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的途径、方法;如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如何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各单位在开展调研工作时可参考重点调研课题(重点调研课题附后)并结合实际和工作重点确定调研专题开展工作,力争有新的理论成果,推动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发展,为领导决策提供理论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对这次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设区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调研工作,把理论调研工作作为本系统落实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性工作来做,作为机关效能年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的重要举措列入工作计划,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组织精兵强将,集中精力和时间,结合自身工作和业务实际,细化调研项目,扎实开展调研工作。各单位领导要亲自领题调研,不断提高我省司法行政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整体水平。厅领导也将适时带队领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