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大同煤矿调整资源整合规模立项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9〕67号)
梁平县经济委员会:
你委《关于梁平县回龙镇大同煤矿扩能立项的请示》(梁平经委文〔2009〕5号)已收悉,依据《
煤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梁平县回龙煤业有限公司回龙镇大同煤矿资源整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1.大同煤矿(回龙镇煤矿、回龙镇煤矿大同煤矿资源整合)原规划规模为40Kt/a,整合项目符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煤矿整合的通知》(渝府发〔2007〕12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8-2)的要求。整合后矿界范围内尚有煤层较稳定、储量可靠、具有开发价值的煤炭资源1020Kt。依据渝煤整合办〔2008〕80号文件,同意该调整规模项目立项。
2.大同煤矿整合生产规模暂定为50Kt/a,矿井服务年限约12年。
3.大同煤矿整合项目应据此向市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采矿权属范围,依法取得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