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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重庆船舶行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加强船舶企业整合力度,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对一批小企业进行整合,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资本集中度和营运效率,提升船舶制造业的整体水平。鼓励支持川东造船厂、东风造船厂、泽胜投资集团造船公司、金龙船业公司等一批骨干造船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中小船舶生产企业为骨干企业进行协作配套。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质量低劣、污染环境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船舶造修企业,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

  三、扩大整船出口,加快园区建设。调整产品结构,在巩固内河船舶生产的同时,逐步提高海船和出口船舶比值,确保已签出口船舶订单按时开工建设并交付船东。推进专业园区建设,实现集约化和规模式发展。积极推进南岸东港船舶产业园、永川船舶配套产业园以及万州、涪陵、忠县、丰都、江津、云阳等船舶产业园的规划和建设。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重庆作为城乡统筹试验区、重庆船舶工业基础较好等优势,抓住沿海船舶生产企业向内地转移的契机,加大力度,积极寻求与沿海船舶生产企业合资合作的商机,力争在招商引资上有新的突破。

  五、发挥优势,巩固特色产品。要加快新船型的开发,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品牌效应,发挥我市中小型特种化学品船舶建造和船舶动力配套优势,在培育特色产品上下功夫。重点支持特种化学品船、液化石油气(LPG)船、杂货船、中高档游艇、船舶动力配套件等的研发和生产。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船舶企业研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船舶,创造条件,力争在高档游艇和液化天然气(LNG)船研发方面有一定突破。

  六、继续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积极争取船舶企业通过三峡库区产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融资。学习外省经验,开展在建船舶抵押贷款。协调金融机构加大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资金投放,保证造船产业链正常运转。协调有关银行支持骨干船厂和航运公司已签订合同的融资资金按期到位。

  七、积极推进船舶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投产。推进川东造船厂特种船舶产业化建设项目、重庆东风船舶工业公司扩能技改工程、重庆市帝力游艇制造有限公司游艇制造、重庆金龙船业有限公司乌杨二期工程、重庆东港船舶产业园建设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投产,增强发展后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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