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联动召开3?15新闻发布会。全市消协要以3·15为契机,联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2008年有社会影响力的维权新闻、维权案例、公益手机短信、建议案、消费热点评论、消费警示以及2009年维权举措,点评服务消费领域和农资产品领域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潜规则、公布我市“民生行业满意度”、“消费维权状况”等调查结果等,进一步扩大和提升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
6、开展咨询服务。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可以借助行业协会、大中型骨干企业的力量,集中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科学健康消费知识;咨询现场向消费者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大力宣传2009年“消费与发展”维权年主题,宣传“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倡建立文明的消费方式,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文明消费、依法理性维权。
7、组织“3·15”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知识竞赛。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及全市开展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组织知识竞赛,进一步宣传年主题意义、消法知识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8、举办3?15文艺晚会。3·15期间,市县联动举办3?15纪念晚会。在3月15日前,扬州工商局、扬州市消费者协会、扬州广播电视总台将联合高邮工商局、高邮市消费者协会共同举办3·15纪念晚会。有条件的地方也可通过举办3·15纪念晚会、《3·15维权特别节目》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维权工作成绩,反映维权一线动态,展现维权工作者们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精神风貌,揭露、抨击不法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发展。
9、开展对服务消费领域和农资产品领域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潜规则的征集和点评活动。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服务消费领域和农资产品领域的社会监督,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消协、省消协的工作部署,全市消协组织将统一开展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行动。
10、开展“推荐商品”展示推介活动。3·15期间,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广场咨询活动等方式,组织本地区“推荐商品”的展示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推介信誉好、质量优、售后服务佳的商品,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积极为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服务。
11、网报互动,组织“2008,我的消费故事”和“2009,我想……”博文征集活动。为大力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活动,稳定广大消费者的消费预期,进一步坚定消费信心, 3?15期间,市消协将联合《扬州晚报博客网》,通过网报互动形式,在网上征集关于2008消费故事及2009消费憧憬的博客文章。
12、编印发行《3·15特刊》。3·15期间,市消协将编辑印发纪念3?15特刊。特刊内容主要宣传和反映全市2008年消费维权工作概况、消费者投诉热点、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消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消费指导、侵犯消费者案例、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等。特刊内容将力求生动活泼,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教育性,能够引起广大消费者阅读兴趣。
13、参与市场监督检查。3·15期间,各地积极参与工商部门组织的市场监督检查、特别是农资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各地消协的基层网络组织要恪尽职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作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配合工商部门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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