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完善发票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对发票承印厂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发票防伪专用品购、存、用以及发票印制各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保证发票的使用和流向依法、规范、有序。

  (四)打击和阻截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深挖发送发票违法信息的源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发票违法信息管控制度,运用技术手段对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站等传播的发票违法信息进行过滤,有效阻截违法信息,集中查处一批发送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的犯罪分子。

  (五)加强监管,减少现金交易。加强监管措施,严格控制现金交易,鼓励转账支付。纳税人应保存银行转账凭证,以便税务机关能够有效核对发票记载内容的真实性;逐步在纳税人中推广使用公务卡,利用银行卡等进行零星购买、差旅等小额支付。对于大量使用现金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要加大税务检查的频度和力度。

  (六)完善相关法规、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研究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为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预防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法律依据。

  (七)开展警示教育,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曝光力度,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向全社会宣传使用虚假发票的危害性,提高群众防假防骗能力和依法取得和使用发票的法制意识。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方式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税局,由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沟通情况。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本地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综合整治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