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完善应急基础设施。城镇人口密集场所和工业区要加强应急通信、应急供电、应急避难场所、应急医疗救护以及消防、防雷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配备应急器材。充分利用现有的学校教室、敬老院、活动中心等,作为重大自然灾害人员转移、疏散、避难(灾)场所。加强交通、通信、电力、天然气、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要吸取四川汶川地震的教训,乡村规划建设要避开隐患区域。各类企业、学校、大型商场等重要部门要配备齐全的应急设备,开设应急疏散通道,规划出应急避难场所,为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的人员安全提供必要的保障。
九、加快应急平台建设。省、市应急平台现已着手规划建设。各县(市、区)要多方筹集资金,尽快开展县级应急平台建设工作,实现与省、市政府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完善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分析评估等功能,形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
十、开展防灾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各级各部门要面向大众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要将每年11月1日作为应急宣传日,统一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知识的宣传。同时,不断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公共场所现场咨询、个案实例讲解、组织竞赛、设置宣传标识等多种形式,让应急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要以企业、学校等突发事件易发区作为宣传工作的突破口和工作重点,积极推动应急知识进课堂、进企业,加强对企业职工和学生的应急自救、互救知识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培训机构,采取“派出去、请出来”的方式,自身培训与大专院校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搞好对领导干部应急指挥能力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县、乡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应急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培训。
十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监控。要坚持应急工作“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原则,针对我市临港靠海、化工企业密集、交通运输繁忙的特点,认真制定风险隐患排查方案,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各地对辖区内的每个城镇、乡村、企业、学校要进行全方位的排查,全面掌握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对企业、学校等重点部位、重点单位要进行重点排查,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对可能引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限期治理,特别是对位于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的高危企业,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搬迁等措施,尽快消除隐患。要建立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逐步建立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定期排查、有效整改的长效机制。同时,不断完善各种突发事件监测网络,增加监测点,扩大监测覆盖面,提高监测水平。建立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防空警报、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级广播电视、通信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服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