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进一步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各县区要加大乡镇安监机构建设力度,凡应建还未建执法中队的乡镇,2009年底都要成立执法中队。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思想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自觉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把工作抓实抓细。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对安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术的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竞赛活动,大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监督与考核,确保廉洁、公平、公正执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年”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总体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月底前)
各县区、各单位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并通过媒体和简报、墙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覆盖到所有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形成人人参与到“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2月底前将制定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3月-11月)
“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全社会、多层次同步全面开展工作。各县区及相关单位都要建立一到两个活动示范点,政府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到点上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年”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督查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
各县区、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进一步完善提高。“安全生产年”活动总结于12月5日前报市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安全生产年”活动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题,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施炎为组长,市安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各县区、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