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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六)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进一步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各县区要加大乡镇安监机构建设力度,凡应建还未建执法中队的乡镇,2009年底都要成立执法中队。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思想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自觉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把工作抓实抓细。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对安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术的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竞赛活动,大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监督与考核,确保廉洁、公平、公正执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年”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总体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月底前)
  各县区、各单位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并通过媒体和简报、墙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覆盖到所有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形成人人参与到“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2月底前将制定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3月-11月)
  “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全社会、多层次同步全面开展工作。各县区及相关单位都要建立一到两个活动示范点,政府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到点上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年”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督查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
  各县区、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进一步完善提高。“安全生产年”活动总结于12月5日前报市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安全生产年”活动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题,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施炎为组长,市安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各县区、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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